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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守则

    为了加强基建处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服务意识、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学校和处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守则。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和基本纲领。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工作热情、细致,办理基建业务做到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三)科室人员必须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培养和提高秉公办事、廉洁奉公的自责性,严格执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处理好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关系。
    (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乐于奉献、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坚决维护学校利益,要树立热爱惠州学院,热爱基建处,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团结协作,甘当配角,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五)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籍,不得随意到别的办公室聊天。
    (六)按时上下班。建立考勤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遇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工作必须向领导说明,评优秀将与考勤、工作效率等挂钩。
    (七)不准从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出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八)不准玩忽职守,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有意刁难、勒索所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二00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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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自律八不准

    一、不准索贿、受贿、行贿或介绍贿赂
    二、不准利用职权向施工队进行任何不正当交易
    三、不准个人名义向施工单位推介建筑材料和分包商
    四、不准向施工单位提出与工程无关的任何要求
    五、不准出席任何有影响工作的宴请
    六、不准干扰项目的招投标、结算等工作
    七、不准私下泄漏有关基建工作的各种未公开情况及信息
    八、不准索取或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

二00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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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处认真学习时势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以各阶段工作为重点,主办与协调校内外各项基建业务工作,安排布置各科基建具体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各主要环节,保证按时完成工作计划。
    三、督促检查基建场地的水文地质勘察,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招标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等项业务工作。
    四、主持编制季、年度基建投资计划草案,审核工程进度拨款,单项工程预结算和部门的日常经济开支,负责组织有关基建业务的申请报告及上报文件,按时提交基建工作年度总结。
    五、组织工作人员岗位培训。
    六、负责基建处的安全、计划生育工作。
    七、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及参加相关会议。
    九、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书。如果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设法解决问题的,发生一次要书面写明原因,发生二次警告,发生三次无条件离岗。

二00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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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具体分管工程管理科的工作安排及管理。
    二、配合处长协调全处人员按时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基建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审核,协调处理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中所发生的问题工作。
    四、负责基建工程施工全过程领导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工程质量、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清理施工场地、竣工移交和图纸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领导工作。
    六、负责协调工程管理中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及参加相关会议。
    八、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书。如果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设法解决问题的,发生一次要书面写明原因,发生二次警告,发生三次无条件离岗。

二00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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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科科长工作职责

    一、 主持编制上报各项投资计划和组织编制起草设计计划任务书。安排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手续,负责组织或委托编写建设项目的任务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负责组织项目单体方案、施工图报建和消防、防雷、质监等申请和报批工作,安排并催办市规划建设局、质检站和三防办(人防、消防、防雷)等部门的报建、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负责组织或委托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组织编写或审查工程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起草并组织审议各种合同文本,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负责委托工程设计、地质勘察,组织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论证。
    五、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组织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做好资金规划、有效控制投资。
    六、负责做好内业资料管理、报表、经济指标控制、项目招标、对外报建等业务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处考勤管理工作。
    八、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做好基建工作小组会议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及参加相关会议。
    十一、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书。如果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设法解决问题的,发生一次要书面写明原因,发生二次警告,发生三次无条件离岗。

二00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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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科科员(1)工作职责

    一、起草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报批中的各种公文和函件。
    二、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函件。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办理校园总体规划、工程项目单体方案、施工图的报建和消防、环保、防雷等报建。缴交或办理减免各项费用,领取批文等。
    三、参与工程的招标活动,委托编制工程标底。办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合同书、施工许可证、消防等各种手续。
    四、负责接待内外来访。联系和接待规划部门测量放线、验线、质监、消防、环保、防雷、防白蚁等政府部门的检查验收,协助施工队办理进场手续。
    五、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委托三算的审核工作。办理工程拨款,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六、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工作。
    七、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及参加相关会议。
    八、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书。如果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设法解决问题的,发生一次要书面写明原因,发生二次警告,发生三次的依据惠院发[2005]53号《惠州学院全员聘任暂行条例》第九章(七)“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不能履行其岗位职责的”规定报学院给予解聘。

二00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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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科科员(2)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处档案保管、基建工程统计报表、打字、复印、文本制作等工作,收发和处理上级及学校各种来函和文件整理分类汇总,并交处领导签阅。
    二、负责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的归档、保管、借阅和对相关部门的移交工作,各种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结算表按单项工程归口管理,收发登记。
    三、基建处各种办公设备的验收、进仓、出仓、登记、保管、维修;负责各种报刊资料的订阅领取、保管及借阅登记。负责办公室的卫生检查,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协助内外接待工作。
    四、办理基建管理费的各项开支款项,如办公电话费的缴交、加班费、补贴发放等财务报销工作、工程款支付等财务审批手续、计划科工作范围内学院盖章工作。
    五、基建项目按月、季、年度的统计报表,日常考勤、加班统计。
    六、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工会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书。如果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设法解决问题的,发生一次要书面写明原因,发生二次警告,发生三次的依据惠院发[2005]53号《惠州学院全员聘任暂行条例》第九章(七)“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不能履行其岗位职责的”规定报学院给予解聘。

二00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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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员(工地代表)工作职责

    一、负责审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二、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实施方案、施工总平面管理方案、工程质量管理方案。
    三、负责按工程建设计划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工程现场组织管理,与施工单位和其他单位、部门共同协作,搞好工程施工。
    四、负责组织协调地质勘察、临时水电接驳、场地三通一平、测量放线定点维护等工程开工准备工作。
    五、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要认真熟悉图纸,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审核图纸会审记录、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七、负责管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执行规范和合同,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八、负责督促监理单位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图纸和规范、标准施工,复核场地平面坐标、竖向高程控制点和工程测量管理。
    九、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设置质量控制点和进行日常质量跟踪监督,督促监理单位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对主要及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作好工程日记。
    十、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对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并参加材料、工程检验的验收工作,严格监控各种建筑材料进场动态,并认真跟踪质量过程,如发现质量差或规格不符等问题,须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解决。对主要设备的设计、生产、出厂等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设备的质量和供货日期。
    十一、参加工程分部、分项隐蔽验收检查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检查、督促工程进度,监督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质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十三、严格掌握工程造价,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下,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做好投资控制工作。
    十四、参加工地每周例会,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十五、审核工程施工中的进度投资计划、报表、审核工程进度,报领导审阅签发。
    十六、签证图纸修改通知单和施工现场签证单,审核因图纸修改等而增减的工程量。严格合理签证工作内容、数量和时间。
    十七、竣工验收后,负责收集审查整理好施工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确认移交处档案员。负责质量保修阶段的施工联系、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注意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教育施工队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规定和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十九、参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
    二十、主持完成工程材料的选用,协助定价工作。
    二十一、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单位送交公文、函件,领取设计图纸、变更通知、资料。
    二十二、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十三、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相关工作。
    二十四、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书。如果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设法解决问题的,发生一次要书面写明原因,发生二次警告,发生三次的依据惠院发[2005]53号《惠州学院全员聘任暂行条例》第九章(七)“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不能履行其岗位职责的”规定报学院给予解聘。

二00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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